申請注冊的商標為什么會駁回,好多客戶以為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就已經算成功了,其實不是這樣的,“商標受理通知書”只是證明你這個商標申請了,而不是成功了。真正的成功都需要拿到了證書才是成功。那么商標駁回主要在哪些方面呢?下面我們為大家講解下商標駁回的詳情:
【商標注冊申請的駁回】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商標駁回審查的規定是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1、“同一種商品”是指名稱相同的商品,或者名稱雖然不相同,但所指的商品是相同的商品。
2、“類似商品”是指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的商品由于用途、功能、原料、銷售場所以及整機與零部件關系容易被消費者混淆出處,容易被誤認為是同一個企業生產的商品。
3、“商標相同”是指商標的構成要素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比如使用同樣的文字或者圖形作為商標。
4、“商標近似”是指商標在發音、含義、視覺效果等方面相近似。
5、“已經注冊的”商標是指已經成為注冊商標的商標。
6、“初步審定”的商標是指商標局按照商標法初步審定,符合商標法的商標,予以公告。
綜合上述這些因素,是導致我們申請商標駁回的原因,但是也有客戶會說,我們注冊商標之前,不是可以查詢的嗎?的確商標注冊之前都必須查詢,查詢有已經申請的商標跟現在申請的商標相近似或者相同的,不支持申請。但是查詢是有限的。目前商標局網站公布出來的商標數據,都是半年之前申請的商標,半年之內申請的商標沒有辦法查詢到。所以導致這個時間段成為風險區。